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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福利院室内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2-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福利院室内装饰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九台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3: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预算金额¥216.695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嘉欣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614686/13844997544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帅 13394477538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栋136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嘉欣 0431-87614686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福利院室内装饰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吉林省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Y-2023043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福利院室内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695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6.695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概况: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福利院室内装饰工程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半年内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至少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至少连续3个月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7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采购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至少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项目评标业绩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证,应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业绩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1日 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吉林省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福利院室内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JLYY-2023043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福利院室内装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吉林省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Y-2023043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福利院室内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6956万元

最高限价:216.6956万元

采购需求

工程概况: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福利院室内装饰工程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半年内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至少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至少连续3个月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④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采购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至少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评标业绩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证,应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业绩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吉林省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王帅 13394477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栋1365室

联系方式:姜嘉欣 0431-87614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嘉欣

电 话:0431-87614686/13844997544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王帅 13394477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栋1365室

联系方式:姜嘉欣 0431-87614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嘉欣

电 话: 0431-87614686/13844997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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