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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实验学校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2022-12-21

新城实验学校新建工程设计标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新城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发[202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应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城实验学校新建工程设计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宝应县东阳路与宝射路交界的东边A33地块 。

2.1.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77250㎡,主要建筑包括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图书馆、食堂、行政办公、生活用房、厨房、地下停车库等,另有400米塑胶跑道、篮球场、排球场、运动器械区等。

2.1.3 合同估算价: 约1054万元。

2.1.4 设计周期: 共60天。其中:方案设计深化优化、(扩)初步设计应在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应在(扩)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45日历天内完成(达到送审图要求)。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总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暖通、装配式、室内装饰、幕墙、基坑支护、室外景观、绿建、标识标牌、BIM、室外综合管线、室外场地道路、总平面等地块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等后续配合服务(包括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且应符合职能部门施工图设计审查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其中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必须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组成联合体方可投标)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质 ,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不属于《扬州市 2021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4.5 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

3.4.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8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4.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网站予以公示。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6日 ;

6.2 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2023年1月4日10时00分 。

7.2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3年1月4日10时00分 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应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宝应县望直港镇兴港大道科技创业园82号

联系人: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电 话:13665263348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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