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 | ||
采购单位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绿园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4日 08:4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网上获取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6.337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颜鸣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84393335 | ||
采购单位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汽车开发区春城大街41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史颜鸣 176843933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三公集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钜城国际华亿购物广场华亿公馆B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 15044051502 |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2022-11-007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6.337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337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合同履 行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 1 |
三、认罪认罚远程视频接入系统 四、便携式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五、室内装饰改造 六、其他基础设施及综合布线系统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56.3371 | 56.337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类似业绩1份(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准备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供材料需发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jl88828188@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的及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九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谈判保证金。
3、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汽车开发区春城大街4131号
联系方式:史颜鸣 17684393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三公集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钜城国际华亿购物广场华亿公馆B座
联系方式:陈女士 15044051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颜鸣
电 话: 1768439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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