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 公 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320682220032(JT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如皋市中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7.13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变更为: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2日。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变更为: 2022年7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三)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2022年8月13日前
(四)增加以下内容: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单斗课桌、双斗课桌、单凳各一张。
1. 样品的制作:以本章“三、技术要求”为准;
2.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逾期、未送全或未送达样品,不得参与项目评审。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送至采购人处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3.提交地点: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A313室。
4.送样联系人及电话:郭晶晶 13584681606 。
5.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不提供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样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6.各响应供应商提前粘贴遮挡样品的标志、标记,如:品牌、制造商、型号等,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7.评审样品:评审小组将对样品进行符合性评审,不符合要求者按“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处理”。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变更部分内容如下:
1.《钢木课桌椅质量标准》QB/T4071-2021变更为《课桌椅》QB/T4071-2021。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GB1858---2001变更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
3.删除学生课桌椅技术要求满足的标准:T/ZZB 0434-2018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变更为:
本项目根据质量标准采用样品比对验收。
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2.卖方需成立迎验收小组,由公司技术工程师配合相关人员顺利完成此项工作,对包括产品安装过程、系统调试等实施验收并进行全过程记录,并收集整理包括产品合格证、技术文档等的全套材料提供给验收人员,确保本项目达到响应供应商的各项承诺要求。
3.供货安装完毕后,由学校进行初步验收。学校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采购合同和供应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中如有疑问,设备(产品)厂商技术工程师需当场予以解答。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技术参数等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等,采购单位将根据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并由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4.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在质量保证期内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的,买方应报请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查,买方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部分不能通过验收,设备(产品)厂商承诺需采取一切补救措施,所有费用由设备(产品)厂商承担。
6.验收合格,买方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教育局
地址: 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缪亚军 郭晶晶
联系方式:15706272910 13584681606
2.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如皋市解放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谈判文件联系人: 王珊珊(0513-87620882)
项目谈判经办人:张蒋浩(15370458772)
CA联系电话:顾玉丽(18906291891)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590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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